莫斐勒斯 發表於 2011-6-24 17:20:25

關於人性冷漠的一些實驗

看了默喵發的文章"當有人因性向受到歧視,你會為他挺身而出嗎?"有一點感慨....

便想跟大家分享了一下有關於人性冷漠的一些小實驗:





好撒馬利亞人實驗(1973)

  實驗步驟:如 果你沒有聽過“好撒馬利亞人”(the Good Samaritan)這一《聖經》故事,在此可以簡要介紹如下: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而身受重傷、躺在路邊,有祭司和利未人路過卻不聞不問,惟有一個過路 的撒瑪利亞人不顧隔閡,動了善心幫助了他,故事藉以表明鑒別人的標準是人心而非身份。因此,心理學家約翰·達利(John Darley)和C·丹尼爾·巴特森(C. Daniel Batson)希望對宗教信仰在助人行為上的影響進行測試。
  他們的受試者是一組神學院學生,其中的一半給予“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並要求他們在另一所神學院裡佈道,另一半則要求在同一地點對就業機會的問題進行佈道。
  作為額外的變數參照,受試者被要求在不同的時間內到達佈道的地點,因此他們當中的一些人可能在路上會顯得匆忙。
  同時,在到達指定地點的途中,受試者將會經過一個癱倒在小巷中的路人,看上去急需幫助。我們可能會認為達利與巴特森僅是就一些助人的隨機現象作測試,但研究資料表明這位元可憐的路人是事先安排好的,並且表現得十分逼真。

  實驗結果:相比那些準備演講就業機會問題的學生,被給予“好撒馬利亞人”故事的學生並沒有因為寓言的教育意義而更多地伸出援手。真正起作用的因素竟然是他們在路上究竟有多匆忙。
  事實上,假如時間緊迫,僅有10%的學生會停下來提供援助,即使他們即將佈道的話題是停下來給予援助是多麼地重要。然而平心而論,如果你在課上遲到了,教授會相信“路上我不得不停下來幫助一個受傷的旅客”的藉口麼?很可能不會,除非你能出示那個人沾滿鮮血的襯衫作為證據。

  


旁觀者冷漠實驗(1968)

  實驗步驟:在1964年的一起女子謀殺事件中,新聞報導稱,現場有38個人親眼目睹或者聽見案件的發生卻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約翰·達利(John Darley)和比伯·拉坦納(Bibb Latane)希望通過研究驗證,當人處於群體環境中時,是否就不願意施以援手。
  這兩位心理學家邀請了一些志願者參與了試驗。他們告訴受試者,鑒於會談可能涉及極其私人化的內容(諸如討論生殖器的大小之類的話題),因此每個人將被分隔在不同的房間,僅使用對講機來相互溝通。
  在會談中,一名參與人員將假裝突然病發,當然這可被其他受試者所聽見。我們並不完全確定此通話傳達給他們的資訊是對方發病,但我們確保諸如“噢我的癲癇發作了”之類的話將被受試者聽到。

  實驗結果:當 受試者認為除發病者外,他們是參與討論的唯一一人,85%的人會在對方假裝病發時自告奮勇地離開房間去尋求幫助。與另一個人進行一次非常私人化的會談(再 次強調,很可能提及生殖器官大小等問題)已屬十分不易,相比之下,假如在剩下的時間裡被迫一個人自言自語僅僅是可悲而已。但不管怎樣,有85%的人願意幫 助;這一結果還不錯,不是麼?
  但 實驗還沒有結束。當實驗環境發生轉變,受試者認為還有另外四個人參與討論時,只有31%的人在對方發病後尋求幫助,剩下的受試者猜測會有其他什麼人去照顧 此人。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多多益善”這種詞彙失去了其真意,更正確的表述應該是“多多益死”(人愈多的情況下,就有愈高的概率死於發病)。







參考資料:
揭露人性醜陋的五大心理實驗





如果大家還想知道一些人性的醜陋面,還可以參考這本書~

叫路西法效應....

告訴你怎麼把一個好人變成一個壞人

而且你會發現這非常簡單,好人隨時都可以變壞,也隨時都可以變好,只要條件成立

好人跟壞人其實是沒有界線的......



http://im1.book.com.tw/exep/lib/image.php?image=http://addons.books.com.tw/G/001/0/0010396670.jpg&width=200&height=280&quality=80

書名:路西法效應
作者:菲利普.金巴多
原文作者:Philip Zimbardo
譯者:孫佩妏、陳雅馨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08年03月27日

內容介紹:
一九七一年,社會心理學家金巴多教授主導「史丹福監獄實驗」,該實驗有如一發震撼彈,引爆全球心理學界重新審視以往對人性的天真看法。
三十年後,金巴多教授以《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首度親自撰述、並呼應從「史丹福監獄實驗」到「伊拉克監獄虐囚案」三十多年來觀察到的社會現象,深度剖析複雜的人性,全盤且深入解釋「情境力量」影響個人行為的概念。路西法效應說明了善良的人是如何轉變成為邪惡的人,為何會有日軍的南京大屠殺、美軍的美萊村屠村事件、德軍的猶太人滅種計劃?

只要剝削了個人獨特性,為惡非常容易,不然為什麼軍隊需要制服呢?即使為惡,大家都穿著一樣的衣服,也不認為是自己殺人放火,只消說句:「我只是 奉命行事」就可以撇開責任,屠殺猶太人的納粹軍官受審時也是這麼回答的。

一般人可能以為那情境大概都是由某些權威人士塑造的,這話只對了一半。金巴多又提出了著名的裸檢的案例。在美國有數十家餐館經常接到假裝是警官的人來電,歹徒從店長口中套出某位女員工的名字,誣賴該名員工有竊盜嫌疑。如果女圓公不想送警局,就必須由全身搜索。一般的人都會認為自己是清白之身,不怕被檢察,變甘願接受店內員工的搜身。歹徒一邊用電話操控店員行動,最後女員工往往一絲不掛,連私處都必須檢查,白白滿足了這些窺淫癖者的成就感,最誇張的一則例子是,這位假裝是警官的歹徒居然唆使女員工自慰,並且幫另一位進行裸檢的男員工口交!

金巴多又舉一例,在紐約市,有個女秘書遭到強暴,全身被脫個精光,好不容易掙脫出去,全裸的跑到大街上求救奔,在人來人往的紐約大街上,有三十三人圍觀卻無動於衷,於是她又被歹徒拖去毆打,幸好有警官路過,才得以倖免。每個人都覺得其他人會去救她,如果人少一點,才願意去救她,心裡都害怕惹上麻煩。

即使是在單純的學校也一樣,美國有一個小學老師突發奇想做了個實驗,在課堂上說棕眼睛的人比藍色眼睛的人優秀,還舉了一堆看起來非常有說服力的例子,於是藍眼睛的小朋友便開始被欺負,還用卑賤、骯髒等形容詞形容自己,成績敏顯的下滑。隔天老師改口說:之前老師弄錯了,因該是藍眼睛的學生才比較優秀才對,再舉了一堆看起來非常有說服力的例子推翻之前的說法。那些被欺負的藍眼睛學生反過來欺負棕眼睛的學生,成績也迅速搬升,開使用聰明、正義、優性等形容詞型容自己。這個結果把老師跟學生家長們都嚇壞了,趕緊把學生都送去輔導,才恢復正常。

美國有一個高中的歷史老師叫瓊斯,為了要讓學生深刻的了解二戰時期的德國納粹,便設計了一個實驗,還在上課的第一天就先公布,但是即使事先預告了,最後的實驗結果還是超乎了每個人的預料之外。首先老師先要求學生們,稱呼老師一定要叫:「瓊斯大人!」回答老師問題不可以多過三個字,而且句尾一定要附上:「是的,瓊斯大人!」這種苛刻的命令居然沒有人反對。瓊斯老師講了一套非常冠冕堂皇的理念給學生,很快的學生自行發展出驚人創舉。
他們開始想出了一些口號,像是「團結才有力量!」、「奮鬥才有力量!」,而且每天推陳出新,完全不缺貨。他們還發明了互相辨識自己人的手勢,開始到各個班級吸收新成員。很快的,這些的學生開始得勢,時常有聰明的學生在上課時被叫出痛打,他們稱呼自己叫做「第三波」。接著到了第三天,瓊斯老師告訴他們,「第三波」是全國性的運動團體,是群被選出來的學生,為了要推動社會的改革,再過不久,會有某位支持社會改革的總統候選人(影射希特勒)來視察。這時他們更壯大了,從原本上歷史課的20幾人為核心成員,迅速增加到了200多人,到了第七天演講日時,大家群聚到大禮堂,還有好幾位的攝影師( 瓊斯老師的朋友所偽裝 )在後面攝影。
但是總統候選人卻沒有出現,瓊斯老師只是放了個二戰納粹的影片,影片中的納粹驚人的和學生們的所作所為相似,在影片結束時,瓊斯老師,當眾宣佈:「實驗結束,你們都被騙了!你們被自己的慾望衝昏了頭,才會來到這裡!」後來,即使經過數年,都沒有學生承認他們參加過「第三波」運動。

狂龍之眼 發表於 2011-6-24 19:04:39

本文章最後由 狂龍之眼 於 2011-6-24 19:07 編輯

我在上救生員訓練課程教練說過一件很好玩的事
跟據實驗數據
當只有一個人看到事件發生時,他的行動(幫忙)機率為80%
這跟上面判判給的數據是差不多的
但如果看到的人數為雙人以上時,行動機率就是25%以下,當人數越多,行動的機率越低

所以CPR教學手則上有寫
"當你要去幫忙做CPR時,如果旁邊人數為"二人"以上時,請"指定"一位幫忙做其他動作(打電話,管理現場....etc)"

不要以為每個人都是古道熱腸的,所以指定時請指定二人以上,多打一通救護電話只會影響一下救援行動,不打的話就只會影響一條生命了

小萌 發表於 2011-6-24 20:07:32

無視...是害怕扯上關係吧?
現在的社會不像以前一樣(聽家人時常這抹說
有假受傷假造事   所以才會造就冷眼旁觀的情形吧?

判判 發表於 2011-6-24 20:37:46

我在上救生員訓練課程教練說過一件很好玩的事
跟據實驗數據
當只有一個人看到事件發生時,他的行動(幫忙)機 ...
狂龍之眼 發表於 2011-6-24 19:04 http://dnaxcattalk.dnaxcat.net/images/common/back.gif


    大哥...人不是我殺的啊...我好冤枉呀{:7_321:}

莫斐勒斯 發表於 2011-6-24 20:43:42

本文章最後由 莫斐勒斯 於 2011-6-25 13:38 編輯

回復 4# 小萌

有假受傷等等之類的詐騙行為畢竟還是少數.....

現在人才這樣子想...是之前新聞媒體找不到東西可以報,才這樣子亂報的吧!?

想必歹徒早就知道了,因為現代人警戒心重,假裝受傷可以騙到錢的機率那麼低,就會往其他的方式進行詐騙

幫助人反而遇害的機率那麼低....低到可以省略不記

相反的....種樂透的機率卻更低,排隊去買樂透的人數卻還是那麼高

真的能用「保護自己」這個理由來解釋的過去嗎?

............................以下有些刺耳,沒有針對任何人,不能接受勿反白

莫莫覺得要保護自己、個人主義什麼的.....都只是表面的漂亮話而已..

莫莫想....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因為懶嗎?

不要管他人閒事.........是因為懶的管他人的事情

要保護自己,免得被詐騙.......只是偷懶的好藉口、好理由.....

只有當四周只有自己一個人時,才會硬著頭皮去做....因為被逼的去做...

當四周有其他人時,立刻閃遠遠的,把事情丟給其他人去做....

出了事情.......就說大家都這樣子,不關自己的事情

本質是因為懶惰吧?

懶的管其他人,都自顧不暇了自己都管不好自己了,就把一切丟給其他人去管吧......

所以就用保護自己、怕被詐騙、不要管他人閒事的藉口來掩飾自己的懶惰

小萌 發表於 2011-6-24 20:49:50

回復小萌

有假受傷等等之類的詐騙行為畢竟還是少數.....

現在人才這樣子想...是之前新聞媒體找不到東 ...
莫斐勒斯 發表於 2011-6-24 20:43 http://dnaxcattalk.dnaxcat.net/images/common/back.gif


    就跟某些人說:等我以後有能力就-------------
其實早就有能力了    只是沒做

狂龍之眼 發表於 2011-6-24 21:50:33

有時候有能力做了,救不活反而會傷的更重哦~
就像我一樣.......

翊漣 發表於 2011-6-24 22:36:52

本文章最後由 翊漣 於 2011-6-24 23:49 編輯

我覺得阿~其實是現在社會的問題。
以前你受傷幫助人家他會非常感謝,而現在卻是詐騙手段,又或是救了人反而被誣陷。
由於以上的事件層出不窮,大家看了以後當然沒人敢救阿@.@
如果是一場騙局那該怎麼辦??

而且我覺得荀子說得好:「人性本惡。」
懶惰是人的劣根性,大家也都怕惹事,所以才沒人敢救阿~
所以我認為有大部分是社會風氣的錯!!!(正色)

以上純屬個人感想,若感不適請見諒!{:7_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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