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藏喵窩V5

 找回密碼
 成為喵居民
搜索
查看: 8118|回覆: 6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轉貼] 同志孩子遭霸凌,母親現身說法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2-21 23:54: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這實在太讓人難過了{:8_335:}

如果身邊有人是同志,
請不要排擠他們,或對他們惡言相向,
可以的話,請在他們需要的時候,站出來為他們說話

評分

參與人數 1功勳 +2 收起 理由
祭JAPAN + 2 班上有外籍新娘的小孩時狀況亦同(親身看過 ...

查看全部評分

推薦
發表於 2013-2-22 00:47:09 | 只看該作者
就是有些人不懂尊重...
不知道在執著些什麼=_=
在下本身是個T (不要排擠我>W<)
都不太在乎那些人的想法地說
本身聽到同學或朋友之間在講這種話題的時候
有時會把他們一些錯誤觀念導向正確 owob

我覺得大家真的要好好的去學習尊重不同的個體>_<
3#
發表於 2013-2-22 08:29:20 |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莫斐勒斯 於 2013-2-22 08:30 編輯

哭哭QWQ

其實霸凌事件,最需要輔導的不是被霸凌的孩子,而是霸凌別人的人。

因為他們把他們對你的好奇、關愛,用毆打的方式表達出來...

莫有個朋友是在幼稚園實習的,在他們班上就有一個目睹家庭暴力的小女孩,那個女孩見到喜歡的人都會狠狠打一拳(當然也打了我那個朋友的肚子,揍到他差點吐出來)...因為這是她愛的表現,因為他的父親就是這樣子愛他母親的。

過了青春其還沒被矯正的話....就會被內化成為它本身的一部分。

大部分的人對同志只會感到困惑,不知道怎麼面對,當然也有對未知的恐懼...感到噁心是因為跟以前所習慣的事物不同。

霸凌者將這些好奇、關心、困惑、未知的恐懼用暴力表達,甚至把霸凌當成紓壓方式......本身就是種很扭曲的、很不尊重生命的行為了
4#
發表於 2013-2-22 21:40:01 | 只看該作者
不是的,
一個獨立負責的個體,自然有能力面對困境
他們需要的是認同,不是保護

保護只會使人相信,自己的存在給家人和朋友負擔
這會是自殺的好理由

對於弱勢的族群,應該試著依賴他們的力量,讓他們領導解決衝突的過程,
在最後,給予公正的評價和認同

在剛開始時,利益的關係會比情感的支持,更能讓人信任

大家都是想被需要才活下來
但強者啊,請聆聽弱者,別急於展現力量
受到警告 5#
發表於 2013-5-23 10:25:09 | 只看該作者
那些欺負他的老屁孩根本與古老年代的台客一模一樣嘛
人家要愛同性 那些老屁孩是欺負個屁啊!!
嘿嘿嘿 如果是我同學當老屁孩.....(幽香的笑容)
6#
發表於 2013-6-20 22:42:22 |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東咲雪 於 2013-6-20 22:43 編輯

看玩這影片後感到感傷

我小學友被欺負過能瞭解被人嘲笑.被打的感覺
自己也有抵抗 其實也沒什麼用 他們就好幾個人

對於4樓大大說的
"一個獨立負責的個體,自然有能力面對困境"

我有點疑問

他們都是多對一  加上他們根本不會聽你說啥所以要跟他們理性溝通也難.... (更何況那時是小學生...


加上從比較幼小的時期趣受到負面的影響
不一定是對他好

我因為小學被欺負後
國中是很安靜也不怎麼說話 因為變得害怕

變成別人搭話就是用笑帶過
結果被人說是白癡.....也被說為人麼要一直笑很智障
等他們沒在注意我後我還是繼續做自己的

對我來說 國中畢業後感覺有些解脫
那段時期還滿痛苦但也有些習慣了


我不喜歡有人欺負弱小
更不喜歡因為那個人有什麼先天疾病或是性向而排擠
想幫可是不知道要怎麼幫
因為告訴老師他也只會他上課時較大家要多多照顧他不要排擠他而已
7#
發表於 2013-6-22 11:34:21 | 只看該作者
同志也是人,他\她們跟我們都一樣{:8_335:}
沒有人有權力去霸凌任何一個與自己不同的人。
國小三年級時,因為我罹患的病症
導致我被同學惡意的排擠 捉弄
這情況持續到七年級....
每天我都必須忍受
萬箭穿心般的椎心之痛
我深刻感覺到與他人不同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好幾次我是直接崩潰了
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了。
(因為大哭所以無法再寫下去)

評分

參與人數 1功勳 +3 收起 理由
挪亞拉 + 3 乖((拍拍秀秀 過去了就把它當成一種過往 ...

查看全部評分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成為喵居民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聊天室|野狗籠|改名申請|排行榜|DNAXCAT

GMT+8, 2024-12-5 10:42 , Processed in 0.08789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